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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日期:2024-07-11 访问量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,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支撑作用,结合学校采购工作实际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综合评审、实地考察及专业能力答辩等环节,最终确定遴选结果,现予以公示:
一、入围名单
二、公示期
公示期1天,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2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(加盖公章)提交至本校莲湖校区教学北楼132办公室(地址:西安市西二环259号,联系人:鲁老师,电话:029-84251559)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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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11日